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学生资助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9-06 浏览:

各学院(分院、中心):

为协助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学生资助项目的学生顺利获得贷款和资助,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项目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工作

1.填报信息。贷款学生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备案表》(附件1),将“贷款受理证明”扫描件或回执短信截图提交至学院,纸质版原件由学生自行留存。

2.学院核实。各学院根据“贷款受理证明”或回执短信核实学生信息,如“贷款受理证明”上的学号院系、专业等信息有误(尤其是转专业学生),需提醒学生及时登录贷款系统修改。

二、其他银行生源地贷款高校确认工作

部分省份生源地贷款机构(如黑龙江哈尔滨商业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新疆自治区中国银行等)要求高校确认学生在读情况,请各学院统一收取学生需加盖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或含验证码的回执单截图),核实相关信息,指导学生填写《其他银行生源地贷款回执录入备案表》(附件2),并将学生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三、其他生源地资助项目确认工作

部分省份设立了需高校复核的生源地资助项目(如重庆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标准证明、广西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等)。请各学院统一收取学生需加盖公章的材料,核实相关信息,指导学生填写《其他生源地资助项目用章备案表》(附件3),并将学生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截止时间:9月13日17:00

2.纸质版材料:本科生材料提交至学工部资助办艾老师处(天马学生事务大楼一楼121办公室),研究生材料提交至研工部综合办龚老师处(研究生楼D402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两位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附件1、2、3学院汇总电子版,学生“贷款受理证明”扫描件或回执短信截图(学生个人文件按“学院+学号+姓名”统一命名,学院汇总后打包发送)。

联系方式:

学工部:艾老师,88823852

研工部:龚老师,88821350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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