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教务函〔2022〕6号),在学校2020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通识选修课中增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限定选修),从2022级本科生开始执行,要求新生入学后一学年内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任务。
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课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1.学分设置:1学分,32学时。
2.教学安排:8学时理论课、8学时慕课由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教师团队进行线上线下授课;16学时实践教学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包括新生心理普查、班级团体心理辅导、心理主题活动等。
3. 成绩评定:课程总成绩由慕课成绩(占比40%)、理论课成绩(占比40%)、实践教学成绩(占比20%)三部分组成。
本学期课程修读通知已发布在教务处官方网站上,详细通知参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限定选修课为选修课模块下必须选修的课程,请各学院辅导员提醒学生不要随意退选、改选,根据课程安排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实践教学环节的相关活动,并根据学生参与情况进行评分,于12月8日前将实践教学评分表提交至心理中心文姹紫老师处(见附件2);
3.如有2022、2023级学生因退选、留级、挂科等原因未能修读本课程,可以学院为单位将需补选课程的学生名单报送至文姹紫老师处(见附件3)。
附件1:关于2023级本科生修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通知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登记表(模板)
附件2:2023年秋季学期需补选心理课学生名单(模板)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