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7]3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在库本科学生(以2023年9月认定在库学生为准)及服兵役在校本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
1.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5个等级:一等助学金5300元,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特困)5300元,二等助学金3300元,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普通)3300元,三等助学金2300元。
2.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原则上对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困难程度等级:特殊困难等级学生申请一等助学金;困难等级学生申请二等助学金;一般困难等级学生申请三等助学金。
3.服兵役在校本科学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在库为特殊困难等级的申请应征入伍(特困)等级,其余学生申请应征入伍(普通)等级。
4.本科生在学制期限内,因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申请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申请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5.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学院单独提交说明报学校审议。
6.学生申请请登陆学工系统网站http://xgxt.hnu.edu.cn进行申请,学院审核后提交学校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申请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中午12点。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湖南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7〕38号)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注意工作纪律,杜绝在学生申请发放中的弄虚作假、二次分配等违规行为。
四、结果公示
请各学院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撤除公示文件。
附件:
1.国家助学金申请系统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