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以榜样的力量调动心理委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朋辈的作用引导周围同学关爱自己,提高心理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特遴选和表彰在平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心理委员。根据《湖南大学心理委员工作考核细则与评优办法(试行)》(附件2)中的相关说明,我校将开展“十佳心理委员”、“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
一、主承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承办单位: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二、活动时间
10月7日至10月15日
三、评选对象
2018-2023年之间在任的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
四、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校担任各级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
3、有心理委员的课程成绩或培训证明(具体包括心理委员MOOC证明、本校心理委员课程成绩或心理委员培训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五、评选流程
1、优秀心理委员评选:各学院请根据以上评选标准,在全院班级心理委员范围内评选出本院心理委员总人数的前20%为优秀心理委员,填写附件1《湖南大学“优秀心理委员”名单汇总表2023》.xlsx
2、“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评选:请各学院根据附件2《湖南大学心理委员工作考核细则与评优办法(试行)》评选要求,从本院优秀心理委员中推荐一名“十佳心理委员”,填写附件3《湖南大学“十佳心理委员”推荐表2023》和准备5分钟视频资料(个人工作展示情况视频容量不超过200M)
3、材料上交要求:附件1、附件3和十佳心理委员的视频资料请于10月13日上午10点前发送至1056161529@qq.com。
4.“十佳心理委员”现场答辩安排
(1)答辩人:各学院“十佳心理委员候选人”
(2)答辩形式:5分钟述职+2分钟回答问题
(3)答辩时间:10月13日周五晚上7:00
(4)答辩地点:湖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05团体活动室
联系人:向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88823955
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