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湖南太阳慈善助学基金会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在我校设立“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设置
1.新生申请资助人数:20人
2.在校受助学生持续资助申请:5人
3.资助金额:3000 元/人/年
二、资助对象
获得2022年度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且基于自身情况仍需要继续接受奖助学金,2023年仍然在读的本科生;及2023年秋季入学本科新生。
三、评审条件
(一)新增申请资助对象
1.2023年入学本科新生;
2.申请人对公益充满热情,有一定的公益实践经历,曾参与、组织或策划公益活动,且未来有意愿参与公益活动;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者优先。
4.自愿进入太阳基金会的评定筛选机制,评定合格可继续获得下一年的奖资助资格
(二)申请持续资助对象
1.2022-2023学年评定达到合格的太阳学子(详见附件4);
2.在校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且上学年成绩未挂科;
3.资助期间积极参与或组织基金会的相关公益活动,或自行参与各项社会组织的各项志愿公益活动;
4.未重复接受其他专项助学金(不包括国家助学金);
四、名额分配
1.经湖南太阳慈善基金会审核,5名学生已获得2023年“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受助资格,如学生需要继续接受资助,请相关学院督促学生继续申报;
2.剩余20个名额将在2023级新生中选拔。按照基金方要求,学校将推荐23名2023级学生至基金方,最终由湖南太阳慈善基金会筛选确认20名获助学生。请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见附件3)推荐2023级学生参与申报,优先推荐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有典型事迹、未获其他资助的学生。
五、申报材料
1.《湖南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家庭经济调查表复印件;
3.本人参加公益活动的照片、志愿者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院级或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专业成绩证明材料(老生提交,加盖公章);
5.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手写申请书(详细阐述个人成长、自立自强优秀事迹);
6.其他参考条件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2.请各学院汇总学生申报信息,填写《湖南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于10月26日上午11点前将汇总表发至学生工作部郭力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相关纸质材料请交至学生工作部资助办公室(天马公寓学生事务大楼121室)。
附件1:湖南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学生申请表
附件2:湖南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
附件3:湖南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学院推荐名额指标汇总表
附件4:湖南大学--太阳慈善公益助学金申请持续受助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