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熊晓鸽奖学金”等14项社会捐赠奖助学金(以下简称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本次评选项目包括:
(1)差额评选奖学金项目3项:朝阳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长江环境奖学金和华为奖学金(研究生);
(2)等额评选奖学金项目8项:熊晓鸽奖学金、倪正东奖学金、华为奖学金(本科生)、立极奖学金、志同道合奖学金、何渊奖学金、爱湾医学奖学金和长沙银行奖学金;
(3)等额评选助学金4项:长沙银行助学金、小米助学金、杨隆祜李邵姒助学金和博世助学金。
2.各奖助学金评选对象、参评条件详见奖助学金《参评条件汇编》(附件1、附件2)。
3.各学院推荐指标数详见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3、附件4)。
二、工作要求
1.学院推荐名单,需由学院评审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应全程参与并监督学院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初审结果应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2.请学院注意奖项报名条件限制,统筹本科生、研究生参与评选。各奖助学金中,参评学生只能申请一项奖、助学金,同类型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3.材料报送:各学院于11月23日(周四)下班前将各奖助学金申请材料(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学工部121办公室艾老师处(相关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艾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内容应包含:
(1)《XX学院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
(2)申请博世助学金的学生请提交《2023博世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6);
(3)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7)、2022-2023学年度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其他支撑材料;
(4)申请博世助学金的学生,需另附手写申请信(模板见附件7)。
三、联系人
学工部:艾老师,88823852
研工部:余老师,88821350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