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湖南大学二〇二一年度“五四”评优工作通知
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时间:2021-04-09 浏览: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当代青年生逢其时、重任在肩。为集中展示新时代湖大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青年聚焦“国之大者”,奋勇建功立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校团委组织开展二〇二一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五四红旗团委 3个

五四红旗团支部 10个

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10个

优秀共青团工作者 5名

十佳团支部书记 10名

优秀志愿者 60名

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3支

团学工作创新奖 3个

优秀团学新媒体平台 3个

“优秀团员”按学院团员总人数的2%推荐;

“优秀团干部”按学院团员总人数的1%推荐。

注:本次评选开设个人申请方式。个人可经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直接参评优秀团员(原则上不超过50个)和优秀团干(原则上不超过30个)。

二、评选办法

各学院团委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申报(见附件1)。各奖项由申报个人(集体)自主申报,经学院团委审核推荐,最终由校团委组织评选。

三、评选流程

(一)4月20日前各学院团委组织评选并填写申报材料。

(二)4月下旬校团委组织评审,公示并听取意见,集中展示。

(三)5月上旬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学院团委评选工作应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审核有关材料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报人选(集体),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是本单位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

(二)依规推荐, 确保程序严格。各学院团委要落实评选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所有提名须经基层团支部充分酝酿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通过民主程序评选产生。

(三)认真组织,确保工作进度。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把评选工作与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同时按照时间节点,积极做好申报人和申报集体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上报材料

(一)内容要求

1.申报者需填写附件2和附件3,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如超出一页纸的请正反面打印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2.集体奖项须附有事迹材料,事迹材料要求简明规范、写实量化,字数不超过4000字;

3.申报“团学工作创新奖”不需填写申报表,只需上交不超过4000字的申报材料。

4.纸质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二)上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请在4月20日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请按照附件4的要求整理规范,总大小不超过400M,发送至hnutwzzb@163.com邮箱。

为确保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校团委设立咨询电话(88664199)接受全体团员青年的监督。


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