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学生资助项目的学生顺利获得贷款和资助,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项目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高校录入回执,请各学院指导相关学生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登记表》(附件1),交由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统一录入(相关学生名单将通过OA发送至各学院,学生纸质回执单或短信回执码截图无需回收)。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
部分省份生源地贷款机构(如黑龙江哈尔滨商业银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等)要求高校确认学生在读情况,请各学院统一收集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受理材料,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指导学生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用章登记表》(附件2),并将学生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材料盖章后退还各学院。
三、其他生源地资助项目审批
部分省份设立了需高校复核的生源地资助项目(如重庆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标准证明、广西新生入学路费资助等)。请各学院统一收集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的材料,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指导学生填写《生源地助学项目审批用章登记表》(附件3),并将学生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确认材料盖章后退还各学院。
四、材料报送
1.截止时间:9月22日17:00
2.材料报送:本科生纸质材料报送至学工部资助办艾老师处(天马学生事务大楼121办公室),研究生纸质材料报送至研工部综合办陈老师处(研究生院楼D40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两位老师OA。
3.联系方式:
学工部:艾老师,88823852
研工部:陈老师,88821350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登记表
2.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批用章登记表
3.生源地助学项目审批用章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