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冬春季学生宿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并整改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强化各学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
二、检查范围
学校范围内所有学生宿舍
三、检查人员
1.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后勤保障部相关工作人员;
2.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寝室长等。
四、检查时间
12月16日—12月26日
五、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
各学院组织全体住校学生在12月20日前完成一次全覆盖的宿舍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并填写自查表(见附件1),由学院留底备查。对校外住宿学生,各学院应积极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提醒工作,并督促学生及学生家长做好自查和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
2.集中检查
集中检查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带队,安排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寝室长和班团干部对学生宿舍开展集中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须在12月26日前完成。请同时联系学工部、研工部机关人员,通知集合时间和地点,落实具体检查任务(见附件2)。
六、检查内容
1.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毯、烧水壶、电暖器、热得快、电磁炉等),是否存在私自接拉电线、床铺上接插线板等情况;
2.是否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3.是否存在宿舍内吸烟、私自封堵烟雾感应器、消防警报器、使用明火或堆积杂物尤其是易燃物情况;
4.是否有将电动车(及电池)带入宿舍存放、充电行为,是否落实“人走断电”要求;
5.寝室出入口显眼处是否张贴明晰的应急逃生提示;
6.是否明确一名寝室学生为安全员,寝室学生是否熟知宿舍应急逃生通道及相关知识,是否知晓违反宿舍消防规定的相关处理政策规定;
7.宿舍楼消防应急门开启、关闭是否顺畅,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8.是否有违规存放管制刀具,私养宠物,或存在酗酒、赌博等违规行为;
9.是否存在其他的消防安全隐患。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宿舍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栋宿舍、每间寝室明确一名安全员,加强与后保部宿舍管理人员信息联动,常态化负责宿舍寝室安全工作。学工负责人亲自组织、落实好集中检查的任务分工、分组和检查记录工作。
2.全面覆盖,注重实效。各学院将检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工作落实到每一间寝室,做好自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与检查同步开展宿舍消防法规、应急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技能。
3.建立台账,巩固成效。集中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经学院签章后,请于12月26日下班前将本科生情况报送至学工部管理科,研究生情况报送至研工部综合科。
附件:1.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自查、集中检查记录表
2.安全检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联系学院信息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