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在全校朋辈互助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我校将开展学校“优秀朋辈互助员”“十佳朋辈互助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学院2025-2026年在任的“非毕业年级”的班级朋辈互助员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5月15日
三、主承单位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
承办单位: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朋辈互助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良好,群众基础扎实;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3.评选年度内各科目学习成绩均合格,没有挂科情况;
4.2025年秋季学期和2026年春季学期连续在任;
5.满足《湖南大学朋辈互助员工作考核细则与评优办法(试行)》(附件1)中“第四章第十二条”中其他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
(二)“十佳朋辈互助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良好,群众基础扎实;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3.评选年度内已被评为“优秀朋辈互助员”;
4.评选年度内各科目平均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50%;
5.满足《湖南大学朋辈互助员工作考核细则与评优办法(试行)》(附件1)中“第四章第十一条”中其他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
五、“十佳朋辈互助员”评选答辩安排
1.答辩形式:现场述职+回答提问;
2.答辩时间:5月15日(暂定);
3.答辩地点:天马学生公寓二区七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105室(暂定);
4.具体答辩事宜:详细答辩安排在候选人名单确认后将另行通知答辩同学。
六、评选有关说明
学院推荐参评“十佳朋辈互助员”的同学可获得优先推荐参加全国首届心理委员技能大赛的资格,具体以大赛最终通知为准。
七、评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和《湖南大学朋辈互助员工作考核细则与评优办法(试行)》(附件1)中的相关评审标准和要求:
1.根据《各学院“优秀朋辈互助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中的指标数,进行学院“优秀朋辈互助员”评选,并“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2日周二上午12点前将《学院“优秀朋辈互助员”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分为本科生sheet1+研究生sheet2)》(附件3)发送至林威娜老师的OA邮箱;
2.从学院评选推荐的“优秀朋辈互助员”中推荐1名同学参加全校“十佳朋辈互助员”的评选,填写《湖南大学“十佳朋辈互助员”候选人申请表》(附件4)和《湖南大学“十佳朋辈互助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分为本科生sheet1+研究生sheet2)》(附件5),“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命名“学院+十佳朋辈互助员评选”,于5月12日周二上午12点前发送电子版(附件4、5)至邮箱wdyxshhnu@163.com。
联系人:林威娜老师;联系电话:88823876
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湖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处)
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