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和《湖南大学关于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湖大党字【2018】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校退役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现将细则内容公示如下:
湖南大学推荐2021年退役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湖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和《湖南大学关于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办法》(湖大党字【2018】1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校退役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推荐指标
学校为退役复学本科生单列推免指标,指标数不超过教育部下达给学校的基本指标总数的 2%。
二、推荐条件
1.符合《湖南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湖大教字[2015]10号)所规定的基本推荐条件和要求。
2. 我校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本科毕业生。
3. 在学校和服兵役期间表现优良。
三、推荐规则
1.符合推免条件并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学生直接给予推荐资格。
2.在部队表现优秀且达到学校推免基本条件的学生,在单列指标范围内予以推荐。
3.当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学校指标数时,申请人按照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比,在指标范围内依次获得推免资格。
四、申报及材料要求
1.《湖南大学退役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推荐表》。
2.退役本科毕业生服兵役证明(原件、复印件)。
3.获奖材料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附则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2021年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权归人民武装部。
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于2020年4月1日17:30分前向人民武装部反映,联系人:龚笑鸿,电话:073188822735。
湖南大学人民武装部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