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的自强精神,树立青春励志典型,学生工作部将面向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开展2023年“励志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5月
二、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在校学生
三、名额设置:评选“励志典型人物”10名
四、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励志自强,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4.就读期间已获评同奖项者不重复申报。
五、评选流程
1.学院推荐:每学院推荐1名
2.学校评审: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后组织现场答辩,评选获奖人选。
3.奖励表彰:学校将为获奖学生颁发证书,推荐获奖学生参与交流访学、实习实践活动。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11:00前将《2023年励志典型人物评选申报表》(附件1)及答辩PPT(具体要求见附件2)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科郭力老师办公自动化邮箱(无需提交纸质版)。
2.学生工作部将于近期组织评选答辩,请各学院提醒参评的学生做好答辩展示准备(详见附件2)。
附件1:2023年励志典型人物评选申报表
附件2:“励志典型人物”现场答辩须知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