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学生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素质测评依据《湖南大学本科生素质测评办法》(湖大教字〔2023〕5号)进行,见附件。
2.各学院需在素质测评工作开始之前组织本科学生学习《湖南大学本科生素质测评办法》(湖大教字〔2023〕5号),确保每一位参评的本科学生知晓文件内容。
3.各学院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电子版请于2023年9月22日之前发送至学工部李敦办公自动化,无需纸质版)。
4.各学院本科学生素质测评工作于9月28日前完成。(系统相关模块正在同步更新,素质测评完成后,测评结果导入学工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湖南大学党委学工部(处)
2023年9月5日
附件:《湖南大学本科生素质测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