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兵条件
体格基本条件:应征青年要求身心健康、体魄强健。身高、体重、视力达到基本标准。
学历条件:男青年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为主;女兵只征高中应届毕业生及以上。
2、年龄条件
男青年为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18至19岁,普通高校在校生20岁,应届毕业生22岁。
3、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左眼不低于4.5,右眼不低于4.6,低于4.8的需要检查矫正视力。
其他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4、政治条件:应符合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要求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