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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道无近”研究生工作坊第18次例会进行文献研读与写作指导
来源: 作者:曹广鹏 时间:2021-10-01 浏览:

2021年9月29日晚,“道无近”研究生工作坊第18次例会在法学院405教室举行。本次例会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李勤通老师就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前两章进行讲解,第二部分是各位同学汇报自己的论文写作内容。老师在听取各位同学的汇报之后,就每位同学的具体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

李勤通老师针对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前两章进行了讲解,主要围绕如何理解法学方法论的概念和萨维尼时期的法学方法论。结束后,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感受。

黄安杰同学对暑假期间的论文写作框架进行了简要介绍。文章以儿童保护强制报告制度为主题,根据儿童虐待的定义与行为类型进行数据收集与分析。通过对于文章数据的描述性分析与关联性分析,得出强制报告实践的潜在影响因素,为制度完善提供理论依据。

许婷婷同学展示了自己的小论文定稿,老师们指出了论文中还存在的小问题。导师汪全军老师提示她尽快投稿,并将小论文按照毕业论文的格式扩展成为大论文。

吴丽丽同学对于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情况和地方性法规中有关“特别重大事项”立法权的规定进行梳理。只有明确必须由人大立法的事项范围,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将地方人大有限的立法资源投入全局性、基础性和综合性的事项之中,才能够有效防止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不作为。老师们指出,文章的结构应当再加以调整,对于条例中有关“特别重大事项”的规定分类较为混乱,因此,应当再作修改和完善。

李雯同学对于社会性别理论做了文献综述,按照社会性别理论的时间发展脉络梳理了社会性别理论概念的出现到形成理论体系的过程。老师和同学们提出了修改建议,认为文献综述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就是“综而不述”,不能只压缩和综合已有的研究成果而不展开分析研究的评述性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写综述的过程中一定要有问题意识,要充分收集相关文献。之后,老师还指出了一些引文中的格式错误。应当在吸取建议的基础上对文献综述再做更改,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

卿水清同学写的是体系解释文献综述,分体系解释的语源、体系的内涵、体系解释的概念、方法论角度看体系解释、体系解释的功能与局限性、体系解释的规则六个方面进行了梳理。老师和同学们各自提出了建议,汪全军老师点明了做体系解释的文献综述的初衷,以及综述和论文题目的关联,认为要着重论述体系解释为何、体系解释的功能以及体系解释的规则这三个方面,并应当补充阅读,推荐了相关学者以及著作,如萨维尼的《当代罗马法体系Ⅰ》和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

言格同学在李勤通老师的指导下,通过时代背景的介绍以及思想发展线索的串联,对前两章的内容有了一定的理解。在之后的论文评述环节,老师们指出,文献综述部分不能综而不述,不仅要从阅读的文献中带着问题意识归纳前人的思想精髓,还需要从中找出问题并阐述自己的观点,最重要的是自己要研究的问题一定要是具体且确定的。这些关键点对之后论文的写作是十分有帮助的。

谢慧婷同学就近来动向作了简单汇报,并在导师们的帮助下确定了论文选题。关于选题目的及其创新点,导师们阐述了其看法,为之后写作提供了方向上的思考;关于论文写作,导师们强调一定要做好文献综述,并详细阐述了文献综述的写作方法。此外,导师们还提醒同学们注意论文逻辑、写作规范、论文格式等问题。

王博昕同学汇报了自己最近两周的学习进展。通过跟随老师的导读框架阅读了拉伦茨所著的《法学方法论》,从中受益匪浅。同时讨论了大家最近写的文章和文献综述,通过老师的点评吸取到了很多经验。最后老师就选题问题进行了指导,并希望能尽快投入对文献以及相关专著的阅读中去。

每位同学汇报完毕后,各位导师结合汇报的内容进行了点评。导师们对写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指导,指出部分同学的文献综述仍然存在没有问题意识、引注格式错误等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修改,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例会最后,各位导师就下次例会任务内容提出要求,例会圆满结束。

“道无近”研究生工作坊是由我院李婧嵘、程博丽、莫桑梓、欧扬、李勤通、汪全军六位老师发起成立的研究生培养平台,旨在提高研究生的法学知识素养和学术写作能力。工作坊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将有计划的开展经典阅读和论文写作训练。

“道无近弗行不到,事无细弗为不成,故君子日有兹兹之志,以去其䩱也。”

——《岳麓书院藏秦简》之《为吏治官及黔首》

责任编辑:李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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