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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2021年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类)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学工部 时间:2021-03-08 浏览:

各学院:

根据《湖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大教字[2015]37号,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安排

本次转专业工作分两轮,第一轮遴选见本通知工作流程;第二轮遴选针对尚有接收指标且愿意继续接收学生的学院,相关通知待第一轮遴选工作结束后另行公布。

二、转专业名额

各专业(专业类)接收转入学生后,总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原核定招生计划的110%到120%,具体比例分别如下:

(一)工学门类以及除数学类、统计学类外的理学门类专业,比例不超过110%;

(二)其他专业,比例不超过120%。

2020级和2019级可接收转入名额见附件2。

三、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3月5日-3月11日)

学生应充分了解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转专业(专业类)工作流程(见附件3)。通过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申请,每个学生选择一个专业且申请提交后不能更改(学生须在“转专业原因”一栏写明个人联系方式)。教学信息化服务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4。

非2020级和2019级因退伍或者学籍预警等特殊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附件5)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转出学院审核(3月12日前)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导出数据时,注意补充完整学生联系方式,便于转入学院与学生联系。如有特殊类别学生申请,汇入总表,审核无误后,将转出学生汇总表(附件6)签字盖章报教务处注册学籍科。

(三)转入学院审核(3月13日-3月22日)

转入学院按照转专业工作流程,对学生转入申请进行审核、遴选,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对名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7)导出签字盖章、学院公示情况和学院集体决策过程一并报教务处。

(四)学校审核、公示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后,与第二轮拟接收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校发文确认。

四、工作要求

1.转入学院可向转出学院了解申请转入学生情况,转出学院应积极予以配合。

2.转入学院应对转入学生做好政策宣讲,告知学生后续需要修读的课程清单及要求,并提醒学生后续学业修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因每学期最高修读25学分和课程冲突等限制,可能存在学生难以及时完成课程补修,影响正常毕业和获得推免资格的情况。

3.各学院做好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纪检监督。

五、特别提醒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如本学期(2020-2021-2学期)获得学分数少于15学分,将被取消转专业资格。

2.学校发文确认转专业名单后即表示转专业成功,不能退回原专业。

六、咨询联系

教务处注册学籍科韩老师 联系电话: 0731-88821842 电子邮箱:hjj@hnu.edu.cn

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8

教务处

2021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教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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