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动态
法学院:本院学子五个项目入选2021年度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
来源: 作者:曹广鹏 时间:2021-09-13 浏览:

编者按:在今年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湖大法学院总共有10个项目获奖,其中国家级3项、省级5项、校级2项。本辑推出5个省级项目的介绍。祝贺获奖同学。也期待更多同学加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


项目主题:高空抛物罪的行刑衔接与界分适用问题研究

项目负责人:喻涛滔(法学1903班)

指导教师:熊亚文

项目成员:曹广鹏 刘煜晗 刘涑亭 夏明雪 喻涛滔

项目背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准确适用高空抛物罪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亟需回应的现实问题。本课题将结合实证分析和法教义学研究方法,梳理现有判例的案件事实和裁判思路、整理分析既有研究成果,提出高空抛物罪的具体认定标准,构建规制高空抛物行为的行刑衔接机制,并阐述其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分,以期助益高空抛物罪的妥善适用。

项目内容:本项目从高空抛物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个维度对高空抛物的法律规范进行考察。结合裁判文书、问卷调查等对高空抛物法律责任进行实证分析,考察司法解释及立法活动对法院裁判立场变迁的影响。重点以行刑衔接规范依据,明确高空抛物行为的入罪标准。特别从保护法益、立法路径抉择、罪名体系位置、“以刑制罪”四个视角,注重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分适用。项目对高空抛物罪的相关竞合问题、溯及适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个人心得:有幸能够在熊亚文老师的指导下,和曹广鹏、刘煜晗、刘涑亭、夏明雪等同学一起开展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创新训练项目的深入开展要求我们贴近社会一线,调查民众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态度;要求我们进入实务一线,了解法律职业共同体对高空抛物罪的认识……唯有实践和创新才能发现真知,助益提升理论水平和涵养法律素质。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项目,我们的通力合作不仅收获知识,深刻领悟“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也更加坚定对法律的信仰。


项目主题:湖南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政策构建研究

项目负责人:陈翔宇(法学2002班)

图片指导老师:宋晓庆

项目成员:孟柯伦、万以心、邓舒蔓

项目背景:2020年09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其中在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措施中提出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目前我省未形成QFLP相关政策,本选题在QFLP制度基础学理基础上,结合我国先进省市的QFLP试点政策,拟对湖南省QFLP相关政策构建提出立法建议。在自贸区背景下,该选题有助于湖南省QFLP相关政策的出台,填补规范空白;同时,将进一步吸引优秀资本落户湖南,对推动湖南金融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项目内容:本选题第一部分将对国内外QFLP制度建设的基础调研及其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包括不限于外资吸纳情况、外资风险与防控情况、资本投资回报率情况以及诉讼情况等。本选题第二部分将结合湖南省现行外商投资情况与相关政策,梳理我省就外商投资领域的优势条件与劣势条件。根据省情,运用实证分析法、微观比较法、价值分析法确定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相关政策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优惠政策领域、债权人利益保障以及外商退出方式等内容。

个人心得:此次有幸能在宋晓庆老师的指导下,和孟柯伦、万以心、邓舒蔓同学一起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青年时期是培养和训练科学思维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关键时期。我们此次创新创业选题是一个学习同思考、观察同思考、实践同思考紧密结合的过程,有助于我们保持对新事物的敏锐,学会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把握历史和时代的发展方向,把握社会生活的主流和支流、现象和本质。在今后,我们要继续充分发挥青年的创造精神,勇于开拓实践,勇于探索真理,养成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的习惯。


项目主题: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困境——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出发

项目负责人:程度佳(法学1901班)


指导教师:黎四奇

项目成员:张致豪 张丹 曲筝

项目背景:在“出口转内销,促进内循环”的大趋势下,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从而拓宽国内市场的需求日益迫切。然而,消费者与平台经营者信息不对称,相关数据的使用、利用权限不明,算法黑箱成为平台的战略纵深,“大数据杀熟”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不断被压缩。近来,我国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立深圳数据保护试点,正逐渐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制,防范“杀熟”风险。

项目内容:本项目从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经济学、信息科学领域的相关内容,对目前社会中常见的大数据杀熟方式进行搜集整合,进而对消费者维权窘境予以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从信息源头来说,经营者通过隐蔽的生物识别技术、复杂且含混的格式条款、高难度的信息授权撤回方式,过度搜集消费者信息。基于信息与算法,定制“个性”优惠券模糊定价规则,向消费者输送裁剪后的市场信息,名为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实则供需双方两头通吃。追根溯源,保护消费者权益需从信息获取方式合法化着手,规范信息搜集授权协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效,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个人心得:创新项目本质上类似于高中时代的研究性学习。就本项目而言,内容上,需要多学科交叉知识背景,而且考察同学们对于一个问题的背景、成因、性质、对策的多方面把控;结构上,研究报告的成分恰巧是论文的要素,这对于今后独立形成论文篇章、线索、排版有借鉴意义。在不断讨论,由粗到细,填补、丰富框架的同时,有利于同学们形成分工合作意识,建立起深厚的革命友谊。


项目主题:大数据时代下平台经济反垄断问题研究

项目负责人:陈驿鹭(法学1906班)图片

指导老师:郑鹏程

项目成员:李增萍 赵倩 张璐璐 耿媚雅

项目背景:近几年来,平台经济领域先后出现了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济运行乃至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平台经济领域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其健康发展。《反垄断法》及其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指南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反垄断法治建设日趋完备起来,并随着平台经济发展出现的新情况,不断加强和完善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法治建设水平,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时代下平台经济反垄断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项目内容:近年来,在全球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形成了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垄断行为。不同于传统的平台经济模式,新的数字平台垄断了流量入口,使得平台内的运营企业形成对平台的依赖,从而逐步造成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垄断现象。本项目针对平台经济反垄断这一问题,探究平台经济垄断现象的形成原因和特点,发现当前平台经济反垄断监管与执法中的问题,结合现有理论力求寻找解决措施。

个人心得:很荣幸能在老师的帮助与指导下参与此次创新创业训练,在项目进行中,既加深了对自己专业知识的理解,也学会了如何在实践当中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遇到的问题,以及小组成员团队协作的工作方法。创新项目的设计过程中也极大地磨砺了我的耐心与细心与此同时,它也让我感受到创新实践的乐趣,从新的角度来发现和思考问题,开拓视野扩展思维,此次创新项目也将成为成长道路上宝贵的经验。


项目主题: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研究——基于7省13市的实证分析

项目负责人:张智冰图片

指导教师:罗英

项目成员:刘睿涵、季思佳、刘铭

项目背景: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解决制度。但行政复议制度运行多年来,也产生了职责配置分散等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已不能很好第适应当前群众权利意识提升、法治需求增强的新形势。2021年4月,湖南省政府发表了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此为契机,小组成员结合全国各地的行政复议改革情况,希望通过文件检索和实地考察,探索行政复议改革的理论方向和实践路径。

项目内容:本项目以“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核心问题,研究国内外研究情况以及我国有关该改革的发展历程,结合现行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对湖南、四川、江苏、浙江、河南、广西、云南共7省,以及长沙、温州、盐城、丽水、内江等13市进行实证研究,分析我国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检验其在实践研究的效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从而促进行政争议的解决。

个人心得:很有幸在罗英老师的指导下,与小组成员共同完成项目的立项,感谢展鹏贺老师对小组项目的支持。行政法看似与我们的生活相距甚远,但实际上行政机关通过无形的手参与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行政复议改革的有效推进,不仅有利于司法资源的节约,更有利于督促政府依法行政。习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么,做好司法程序前的工作,更是一种事前的正义。

责任编辑:夏银彩

版权所有: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      邮编:410082      邮箱:xgb@hnu.edu.cn
版权所有: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
邮编:410082     邮箱:xgb@hnu.edu.cn